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明确指出,针对不附带还款期限的借款凭据(即我们通常所说的“
借条”),其法定期限从
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起算为期三年。
然而,如若债权人并无明确提出要求
债务人偿还贷款之请求,且债务人为避免承担相应责任而未作出明确的还款承诺,则该种情况下的法定
诉讼时效最长可达二十年。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法定
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如曾向债务人提出过要求偿还贷款的主张,例如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
催收还款等行为,那么这将导致法定诉讼时效产生中断效应,从而需重新开始计算为期三年的时效。
此外,为了确保在未来可能出现的
诉讼过程中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建议您务必妥善保存所有与主张债权有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以及电话录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