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法规定,
贪污罪,就是指身为
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其身份和职权所产生的便利条件,采取侵吞、
盗窃、诈骗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
非法占有属于
公共财产范畴内的财物的
违法行为。
当某个人的某些行动被怀疑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素时,我们称之为涉嫌贪污罪。
“涉嫌”二字意味着该人的行为还需要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和核实,才能确定是否真的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行为人必须是国家公职人员;
其次,在主观心态上,行为人必须具备非法占有
公共财物的故意;
最后,在客观行为上,行为人必须实施了
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比如,行为人利用自己担任管理公共财物职务的便利,擅自截留、侵占公款等。
一旦发现有关行为的线索或
证据,相关部门就有可能启动对该人涉嫌贪污罪的调查程序。
贪污罪作为一种严重的
职务犯罪,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