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
遗嘱遗赠的环境下,关于父亲拥有的房屋资产之
继承事宜,必须按照法律明确规定的顺序进行处理。
优先享有
继承权的人员包括了父亲的合法妻子,父亲所生育的所有子女以及父亲的亲生父母。
假设在这个过程中,父亲的亲生父母已经离世,而父亲的合法妻子又表示愿意主动放弃其应有权利的话,那么,那些属于
直系血亲的子女便有权顺利继承这处房地产的全部所有权份额。
在上述继承行为正式启动之后,各
继承人有义务对各自应享受的继承份额进行充分的商议并且达成共识。
一旦出现无法
协商一致的状况,其中任何一方都可依法向当地司法机构
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在处理完毕全部合法程序之后,继承者需备妥所需证明文件(诸如
死亡证明书、亲属关系认证)并前往公证机关完成相关公证事务。
在此基础上,携带法定公证书及其他必要资料,向属地房产管理局申请办理
过户登记手续。
总而言之,
法定继承程序须严格依照法律设定的具体步骤与规范操作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