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轻伤二级案件在撤销案件之后是否能再次提
起诉讼的问题,必须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通常来说,撤销案件往往意味着案件的调查或审查程序已经结束。
但是,若在撤销案件之后出现了新的充足
证据,足以推翻原先作出的撤销决定,亦或是撤销案件的过程中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那么确实有可能需要重新开启此案件。
举例而言,假设发现了此前并未被察觉到的关键性证据,这些证据足以充分证实
犯罪事实的存在及其相关
责任人的可疑性,抑或是在撤销案件的过程中,违反了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那么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重新展开
立案侦查。
但是,若撤销案件的原因是正当且充分的,并且在此之后并未出现任何新的有力证据,则基本上无需再次提出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