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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险了对方全责,我通勤费怎么办

在此情况下,您所提及的通勤费常被称作“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
一旦确定责任在于对方,您有权向其索偿此项费用。
从法律角度来看,您务必妥善保管好所有相关的票据以及证据,以便证实您因为此次事故而产生了额外的交通费用开支。
例如,出租车票、租车合同抄本以及相应的开支收据等等。
在申请索赔时,您可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磋商以达成共识;倘若未能顺利解决问题,您也可借助交警部门的调解平台,甚至有权利直接向民事法庭提出控诉,向对方追讨您所遭受的通勤费用损失。
请注意,涉及的赔偿金应尽量合情合理,并符合常规的交通费用标准。
最新修订: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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