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非国有的
公职人员并不涵盖于
贪污罪之内。
归根结底,贪污罪的特定受害者乃是
国家工作人员。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非国有的公职人员也可能会涉及到
职务侵占罪这一问题。
职务侵占罪,顾名思义,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员工,通过利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该单位的财务非法据为己有,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
违法行为。
在这两种
犯罪之间,无论是从
犯罪主体、犯罪对象还是侵犯的客体来看,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具体来说,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其侵犯的是
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以及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则是
非国家工作人员,其侵犯的是单位财产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