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内地现行的法律条文规定,对于
信用卡诈骗罪的定性和
立案标准划分如下:
1. 使用
伪造或者
变造的
信用卡等方式,对信用卡诈骗活动
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五千元但未达到五万元的;
2. 以提供
虚假的身份认证信息等方法获得信用卡,并实施信用卡诈骗行为,涉案金额在五千元以内或高于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
3. 针对已过期或失效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涉案金额达到五万元仍不满五十万元的;
4. 擅自盗取、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实施信用卡诈骗行为且涉案金额在五万元以内或高于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之间的。
在此基础上,中国大陆地区的相关
司法机关将依据具体案情,参照银行卡诈骗
犯罪方面的法律
法规,对
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应的
刑事处罚。
在
量刑方面,根据涉案金额的大小以及其他严重情节的程度,法院会做出相应调整。
例如,对于涉案金额较大的信用卡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缴纳二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的
罚金;而对于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缴纳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而对于涉案金额达到了特别巨大级别或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罚,此外还需要承担缴纳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全部
个人财产的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
数额巨大”通常指涉案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但未达到五百万元的情况,而“
数额特别巨大”则通常涉及到涉案金额超过五百万元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