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道路交通事故中,当交警部门确定责任双方各负其责时,针对
非机动车辆的理赔事宜,通常会遵循如下所述的基本原则。首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内,应由
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对非机动车一方的所有损失进行全额
赔偿。然而,如果损失超过了交强险的限额,那么超出部分将由双方按照各自50%的责任比例来共同承担。非机动车一方的损失主要涵盖了
人身伤害方面的赔偿(例如
医疗费用、
误工工资、
护理费用等等)以及
财产损失(比如车辆维修费用等等)两大部分。同样地,机动车一方的损失,非机动车一方亦需要承担其中的50%。在实际的理赔过程中,双方可以先行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倘若协商无果,则可以选择通过
司法诉讼的途径,由法院依据相关的
证据材料及法律
法规做出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