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地区,关于敲诈
勒索罪的裁量准则主要参考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相关条款。根据该
法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产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之间、3万元至10万元之间、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应分别被视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所定义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和“
数额特别巨大”。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若存在多次敲诈勒索行为,同样有可能构成
犯罪。在实际的司法操作过程中,除了考虑犯罪手段、情节、危害结果及
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外,还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
定罪量刑。若犯罪嫌疑人能
主动投案自首、有
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还
赃款等,则在
量刑时将得到相应的从轻或减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