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严格遵守的法律体系中,执业律师接到
委派事件之后,与涉案嫌疑人和被告的会面数量实际上并未被设定为无限制的次数。一般而言,律师会面的首要目的是深入探究事件的全面状况,以及为受访者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然而,会面的具体次数和时间安排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例如事件的复杂程度、
诉讼阶段、看守所的规章制度、监管机构的审核批准等等。在事件的调查阶段,律师的会面次数往往较为有限;而在
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由于事件处理的需求和机会的增加,会面的频率和可能性也有可能随之提高。但是,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监管要求,不得滥用会面权利,以确保事件能够按照既定程序顺利进行。总的来说,律师在接手事件之后的会面次数并没有明确的无限规定,而是应当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