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原则上预售合同并不具备作为后继押品的资格。严谨意义上讲,用作
抵押之标的物须拥有清晰明确的
物权归属并且可依照法律
法规进行妥善处理。而预售合同所涉及的房地产项目,其所有权并未全部移转至
购房者手中,还涉及到诸多无法预知的变数。然而,若能在特定的情形下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开发商已明确同意并为其提供相应的
担保措施,又或是金融机构存有特定的政策以及规范化审批程序,那么便有可能尝试此类运作。尽管如此,总的来说,仅仅依赖预售合同来实施
二次抵押的行为,在一般的商业往来中是不被认可的。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考虑进行这类操作之前,务必寻求专业的金融机构及法律专家的意见,以规避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