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撞死人情节较轻,负事故同等责任以下且积极赔偿获得谅解,可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如事故责任认定书、赔偿协议、谅解书等,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二)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需提供相应医疗证明,证明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以此申请取保候审。
(三)当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时,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