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
商品房预售时必须持有预售许可证,只有在此基础之上所签署的预售合同方能被视为合法且具有约束力。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未经核准即擅自与
购房者签定预售合同的行为,构成了
违法行为。因此,获取预售许可证成为了开发商开展商品房预售业务的必要前置条件。在开发商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将无法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可能面临着诸如
合同无效、房屋无法按期交付、
产权办理困难等诸多潜在风险。因此,为确保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开发商成功获取预售许可证之后再行签订相关合同。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各地在具体执行及监管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性,因此以上建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