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逮捕令得以颁布之后,
犯罪嫌疑人被
定罪量刑所需经过的时间并非是恒久不变的。通常来说,每个
刑事事件都需要依次历经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检察机关的
审查起诉以及法院的审判三大环节。在侦查环节中,公安机关通常需要在两个月之内完成对事件的调查和取证,如果涉及到极其复杂的事件,可以适当予以延期;而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方面,其法定的期限则为一个月,对于那些重大且复杂的事件,可以申请延长半个月的期限;至于法院的审判阶段,如果事件适用
简易程序,那么一般的
审理期限应控制在二十天以内,但是对于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
有期徒刑的事件,则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的时间;如果事件适用的是普通程序,那么一般的审理期限应控制在两个月以内,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些期限仍有可能得到进一步的延长。然而,具体的审理期限还需要结合事件的复杂程度、
证据收集的状况以及其他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