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了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30000元至100000元以及500000元以上时,这三种情况应被分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第二百六十六条所规定的“过错较大”、“性质严重”和“性质极其恶劣”。对于
行为人涉嫌进行诈骗活动而造成的公私财衰损失达到上述金额档级之一者,均将受到法律的惩戒和制裁,分别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等
刑罚,同时也可能面临
罚金或
赔偿损失处罚。倘若行为人所涉诈骗行为已经达到“重大损失”范畴,那么其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监禁和罚金处罚。至于构成“极震利益”的诈骗
犯罪事件,则将面临十年内乃至
终身监禁,并可能遭受双重处罚——包括罚款和没收个人所有财产。然而,鉴于各地对
诈骗罪的认定和处罚标准可能因地制宜,具体的法律适用与据此声讨的程序更是需要参考当地政府部门或
司法机关的相关规定与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