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包括企业破产和个人破产两种情况。在咱们国家,企业法人破产得按照《企业破产法》来处理。而个人破产呢,目前只有深圳等部分地区有试点规定。
企业要是破产了,先得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会找个管理人出来。这个管理人会接手企业的财产,对这些财产进行整理、估价和分配。企业的债务是按照一定顺序来还的。首先要还的是破产过程中的费用和为了大家共同利益产生的债务;接着是破产企业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补助、伤残补助、抚恤金这些;然后是除前面提到的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的破产债权。要是企业的财产不够还同一顺序的债,那就按照比例来分着还。等破产程序走完,还没还上的债务就不用再还啦。
再说说个人破产,就拿深圳来说,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能够向法院申请破产。债务人要把自己的财产老老实实地报出来。之后会有一段考察期,考察期里债务人得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等考察期过了,符合条件的话,剩下没还的债务就可以不用还了。不过,要是债务人有欺诈之类的行为,那没还的债可就不能免除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