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会见
当事人时,其权利会受到一些法律上的限制。这类限制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有关国家机密的事件,律师在
侦查阶段访问需要经过
侦查机关的批准;对于一些严重的
贿赂犯罪事件,侦查机关可以对在侦查期间的律师访问进行限制,以确保侦查工作顺利进行。另外,如果是
共同犯罪事件中的其他
犯罪嫌疑人都在逃,或者事件的事实情况不清晰或者
证据不足够充足,由于这种情况下的访问很可能会影响到侦查行为,因此接受访问的可能性就会受到相应的限制。然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出现了违反看守所有关规定、或者拒绝配合侦查等不当行为,那么他们接受律师访问的机会将会减少。然而,必须强调的是,所有这些限制都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实施的,并且必须要保护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律师的正常执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