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刑法规定,对涉嫌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
当事人进行
刑事追究时,若无确凿
证据证实其对所涉及的
犯罪行为知情,通常情况下并不会予以
拘留。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判定该
罪名成立与否的关键要素在于被告人是否明确知晓涉案财产为
犯罪所得以及由此产生的收益。倘若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对此毫不知情,那么便无法满足该罪名的
犯罪构成要件。然而,要想证明当事人的“不知情”并非易事,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获取财物的途径、价格是否显著偏离市场行情、交易场所及方式是否存在异常等等。然而,在事件侦查初期阶段,公安机关可能会根据初步掌握的证据和调查结果,依法采取拘留措施。若在后续的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确实不知情,应立即变更相应的
强制措施。总而言之,是否实施拘留需视事件的具体情况与证据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