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法律中,我们可以发现,单位设立的小金库并非受贿
犯罪的直接表现形态。然而,倘若某位人士通过运用单位内部的小金库资金来为他人谋求某种权益,并且在此过程中,非法接收了他人给予的财物,那么这种行为便有可能被视为
受贿罪行。在受贿罪的构成要素中,最为核心的部分便是“借助于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接受他人的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因此,单位小金库仅是一种资金存储方式的违规现象。如果有人从单位小金库中提取资金,并且满足了受贿罪的构成要素,比如说,政府工作人员凭借自身职务领域内的权力,接收他人的财物,并为他们谋求不正当的利益,那么这样的行为无疑已经触犯了受贿罪。然而,仅仅因为单位存在小金库的现象,并不足以直接判定为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