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沟通:积极主动与对方和保险公司交流,清晰阐述后续合理赔偿的必要性,同时保留好协商的记录,这能作为后续处理的证据。
(二)收集证据: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相关证据,以此证明事故造成的损失以及后续仍需赔偿的事实。
(三)提起诉讼:若协商不成,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四)申请执行: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