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夫妻共同财产执行异议的解决方法,其核心在于准确认定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以及
债务的真实性质。首先,提出异议的一方需要提供充足的
证据以证明该项被执行的财产确实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同时也必须证明自己对于该项债务并不知情,并且该债务没有被投入到家庭的日常生活运营之中。在此基础之上,法院将严格审查确认该笔债务究竟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还是仅仅由其中一方所负担的
个人债务。如果经过审查发现该笔债务并非
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法院只能执行
债务人在
共同财产中所占有的相应份额。因此,提出异议的一方应当尽快向
执行法院递交书面的异议申请,并随附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财产的所有权证明文件、能够证明债务性质的相关证据等等。法院将会对这些异议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并可能会组织召开
听证会。在审查结束之后,如果异议得到了认可,法院将会作出裁定,暂停执行或者更改执行的标的物;反之,如果异议未能得到认可,法院将会驳回异议。然而,即使被驳回,提出异议的一方仍然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执行异议
诉讼,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