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系指故意对自身认知状态为
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进行
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特定方式加以掩饰、隐瞒之
违法行为。该
罪名所侵害的主要法益为
司法机关开展合法的犯罪查证与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在主观层面上,
行为人需有明知此项事实的故意。在此罪的认定过程中,关键点在于行为人是否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正在处理或行为的乃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若行为人于事先未意识到自身行为与犯罪相关,仅单纯地对其进行掩饰、隐瞒,则通常不应视为本罪之构成。
量刑标准则视
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来划定,
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的处罚;情节一般的情况下,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附加或单独科处
罚金的
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