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故意伤害犯罪之事件中,若被告人无力支付相应的
损害赔偿金,那么他们可能并不会因为此项无偿付义务而立即面临
刑事追究。尽管如此,然而,倘若其能主动积极地
赔偿被害者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并获得被害者的谅解,那么在
量刑过程中,这种行为往往会被视为减轻
刑责的重要因素。反之,如果被告人拒绝承担
赔偿责任,虽然这并不构成法定的加刑情节,但是它仍然可能对法官的量刑决策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全面权衡整个事件的各个方面,如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结果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悔过态度等等,以此来决定最终的
刑罚裁决。如果被告人的确无法支付赔偿款,但其认罪悔过态度良好,那么判决的刑度未必会增加。然而,对于那些具备赔偿能力却拒绝赔偿的被告人来说,他们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认罪悔过态度不佳,进而对量刑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