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并非
预告登记之属。预售合同为房地产开发商与
购房者就
商品房预售相关事宜所达成的共识性文件。然而,预告登记则是一项法定的
物权登记制度,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未来能够顺利实现物权。预告登记具备对抗第三方的
法律效力,有助于有效地防范房地产开发商出现诸如“
一房二卖”等
违约行为。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购房者在签署预售合同时,可依据双方约定向有关部门提出预告登记申请,从而确保自身将来对该房屋享有的所有权预期权益得以实现。但是,仅仅签署预售合同并不足以生成物权变动所必需的公示效力。综上所述,预售合同是基于合同约定产生的
法律关系,而预告登记则属于物权保护的重要措施,两者在性质和功能方面存在显著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