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部门在事件调查期间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行为,其主要目的在于对相关
当事人进行控制和保护,以确保事件的顺利进行。通常情况下,当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对
被拘留者实施
逮捕时,应在
拘留期结束前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这一期限可适当延长一至四个工作日。对于那些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以及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他们的审查批准申请的期限甚至可以延长到三十个自然日。在此之后,人民检察院将在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审查
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因此,从理论上讲,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一般为三十七个自然日。但是,我们必须明确指出,
拘留期限的结束并不代表着被拘留者必定能够获得释放,如果人民检察院批准了逮捕请求,那么被拘留者仍将继续被关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