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省境内,对于触犯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信罪)这一法律条款的被告人,法院通常是根据事件的具体情节及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来进行裁定的。该
罪名的判决结果,往往取决于
犯罪分子是否存在“应当知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为
犯罪行为提供技术支持或其他帮助”的
主观故意,以及其是否实际参与了为他人的犯罪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服务的行为,且
情节严重者。例如,如果犯罪分子为三个以上的犯罪对象提供了上述帮助;或者其支付结算的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又或者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为犯罪行为提供的资金高达五万元以上等等,那么他将面临着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要被处以
罚金的严厉惩罚。然而,具体的
量刑结果还需要结合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
自首立功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