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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假释的情形有哪些情况可以起诉对方

假释制度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刑罚的罪犯在服刑期满一定期限后,通过严格评估他们的行为表现是否良好,是否具备重新回归社会的可能性而附加条件提前释放的一项司法措施。然而,对于累犯或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参与有组织的暴力犯罪等严重罪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通常情况下是不能获得假释机会的。若在假释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例如罪犯并不符合上述不得假释的条件却被给予假释,那么当事人可以向做出假释决定的法院或者其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诉讼请求。然而,在进行此类诉讼时,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明确表达诉求,并且严格按照相关的诉讼程序进行操作。
最新修订: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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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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