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取保候审期限的计算起点,需以
取保候审决定书被正式执行之日作为基准点。在我国的
刑事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
强制措施之一。依照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
司法机关在作出收取
保证金的取保候审决定之后,应立即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给被取保候审人以及为其提供保证金的机构或个人,同时要求他们必须按照规定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性缴纳足额的保证金。在收到保证金已成功汇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凭证后,司法机关会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以及银行开具的收款凭证等相关文件一并
递交给执行机关进行执行。自此,取保候审的实际执行期便开始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