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和购买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植物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普通
违法行为的范畴,上升到了严重的
刑事犯罪层面。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此类事例,情节特别恶劣者,将面临长达十年以上的
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
罚金或没收
个人财产的惩罚。然而,具体的
量刑标准并非单一的,而是需要综合考量
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例如,交易的数量多少、是否存在
主动投案自首、是否有
立功表现等等。若该行为是以食用为目的进行的,或者在整个非法交易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那么通常情况下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
处罚。反之,如果是在他人诱导之下参与其中,并且在
犯罪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相对较小,则可能会得到从轻发落的机会。总而言之,这种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平衡,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