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他人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之财物,极有可能触犯
刑法中的“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罪”。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果
行为人明知某物为
犯罪所获及其产生的利益而予以
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采取其它方式掩饰、隐瞒其真实性质及来源者,将依法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刑罚,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若情节恶劣者,则将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值得注意的是,若在回收相关物品之时并不知情其来源,且在
司法部门展开调查后能够积极配合,主动上交涉案物品者,通常情况下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然而相关涉案物品仍有可能被查扣并无法获得相应的
对价补偿。因此,在从事物品回收业务过程中,我们必须审慎评估每个待回收物品的来源是否合法,以免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