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之下,如果借款行为被用作完善夫妻日常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抑或是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表达,那么,
借款人的配偶便有资格成为共同被告。然而,如果能够证实该笔
债务属于借款人的个人责任范畴,比如通过明确的协议规定为
个人债务,或者是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做出了归属各自所有的约定,并且
债权人对此约定有所了解的话,那么借款人的配偶通常不应该被列入被告名单。然而,究竟是否应当将借款人的配偶纳入被告范围,需要全面考虑到债务的性质、用途以及夫妻之间关于
财产分配的约定等多方面因素,并依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
证据进行严谨的分析与判断。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每一个具体事例的事实情况和所提供的证据进行深入的研究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