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他人提供进行赌博活动的场所及设施的行为在我国属于违反法律并构成
犯罪的行为,即触犯开设赌场罪。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具体
量刑标准如下:对于初次开办赌场或者涉及活动规模较小且没造成恶劣影响的,应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且还需缴纳相应
罚金;若情节较为严重,例如赌场规模较大、运营时间超过限定期限以及抽取的“头费”数量颇丰等情形,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刑事判决,同时也需要支付相应的罚金。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对
犯罪嫌疑人的
定罪量刑需要全面考量众多复杂的因素,例如赌场规模、赌博运营时间、“抽头渔利”金额、参与赌博的人员数量等等。在此基础上,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
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或者有
立功表现等良好表现,那么他们可能会获得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机会。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诸如
累犯等加重情节,那么他们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