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例中,对于
在押人员委托律师进行探视的次数的确并未作出明确定义或者设置硬性的法定门槛。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却须谨遵各监所单位内部的施行细则和日常行事规定。通常情况下,职责任务日渐繁重的律师应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与进展,合理调整并规划出适宜的探视次数。然而,每一次的探视活动均需按照既定程序进行申请,同时严格遵守监所的时间安排以及相关流程规范。若事例尚处
侦查阶段,可能会面临一定程度的限制,以确保不干扰到事例的正常侦办工作。然而,当事例进入
审查起诉及审判环节时,为了更全面深入地掌握案情,为
当事人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律师的探视行为将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总而言之,律师的探视行为应当始终秉持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
保证事例公正审理这两大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