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律师会见被拘留囚犯的情况,
司法程序明确要求律师首先必须向监狱提交书面申请,同时还需出示其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亲自签署的委托书,若无法获得委托人授权则可考虑出具由法律援助机构签发的公函。监狱方面在收到申请之后,有责任在48小时之内作出回应,并安排适当时间进行会面。通常情况下,律师与囚犯的会面地点会选择在监狱内部的指定会见场所进行。值得强调的是,律师在会见过程中享有不受监听的权利,然而监狱方面有权对会见过程进行必要的监控。在此过程中,律师务必严格遵守监狱的相关规章制度,严禁向囚犯传递任何
违禁物品,也不得替囚犯传递信件,更不能将通讯设备提供给囚犯使用。如若违反上述规定,可能会导致会见被迫中断,甚至面临相应的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