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无效婚姻的主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种情况:首先,存在严重的
重婚行为,即指已婚人士再次与他人缔结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其次,存在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缔
结婚姻的亲属关系,例如,
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
旁系血亲之间缔结婚姻;最后,未达到法定婚龄,男性短于22岁,女性短于20岁。如果相关
当事人希望主张
婚姻无效,必须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交申请,同时提供充分的
证据以证明存在以上列举的情形。经过法院的审理,如确认符合无效婚姻的条件,则会宣布该婚姻为无效婚姻。值得注意的是,无效婚姻自始至终都不具备
法律效力,当事人也无法享有作为夫妻应有的
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