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15岁的少年损坏他人汽车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可以定性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凡已年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
未成年人,若涉及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并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
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
犯罪行为,则必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然而,
故意毁坏财物罪并不包含在内。然而,这并不代表该少年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通常情况下,当地公安部门会要求其
法定监护人加强监管和教育;如有必要,政府亦可采取收容教养措施。与此同时,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还需对受损车辆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至于具体的处理方案,将结合事例的具体情节以及所造成的
财产损失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