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家长,倘若他们尚未成年的儿女实施了
暴力行为并对他人造成了损害后果,那么依据法律规定,这些家长通常需要承担相当程度的
民事赔偿责任。此种责任的产生源于
监护职责的要求。具体而言,当孩子年龄未满八岁时,他们被视为无
民事行为能力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所造成的任何他
人损害都将由其
监护人来承担
侵权责任。然而,当孩子年满八周岁而又
未满十八周岁时,他们则被归类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此时,他们所造成的他人损害也将由监护人负责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这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拥有自己的
个人财产,那么在进行
赔偿时,首先应当从他/她的个人财产中支付相关的赔偿费用,如若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剩余的部分才会由监护人继续承担
赔偿责任。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孩子的暴力行为涉及到
违法犯罪,例如构成故意
伤害罪等严重问题,尽管父母并不直接承担
刑事责任,他们仍然需要对孩子的民事赔偿责任负责,与此同时,他们还应该加强对孩子的家庭教育和监督管理,以此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