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伤害导致双腿肢体
伤残,无疑是一种严重且恶劣的
刑事犯罪行径。对于此类事例的
量刑,我们必须全面综合诸多复杂因素进行评估和判断,包括但不限于
犯罪手段的狠毒程度、犯罪动机的恶略性质、
人身伤害所产生的严重程度以及被告人在事件中的悔罪表现等等。依据我国现行的
刑法制度,对于意图伤害他人身体而导致受害者重伤的行为,应当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惩罚;若
致人死亡或使用极端残酷的方式致使受害者重伤并留下永久性残疾,那么罪犯将面临至少十年有期徒刑乃至
终身监禁或
死刑的严厉制裁。值得注意的是,若
犯罪嫌疑人事先积极主动地对受害者的损失进行
赔偿,并获得受害者出具的谅解函,这或许会成为
司法审判过程中给予其适当减轻刑期考量的有利依据之一。然而,双腿肢体伤残往往被视为极为严重的残疾类型,因此在相关法律规定中,这种情况通常需要承担较重的
刑责。最终的裁判结果,仍须由审判机关依据事例的所有客观事实及充足的
证据来慎重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