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哺乳期内,若男方坚决推卸对孩子的抚育责任,那么,法院通常会采纳有利于保护
未成年人权益的判断原则,将孩子的
监护权果断赋予女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于年龄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应由其母亲照看并承担相应的养育义务。此决定的作出,主要是基于婴幼儿阶段孩子与母亲之间的紧密联系和母亲在抚育孩子过程中所具备的自然优势。然而,若女方自身存在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例如患有严重疾病或存在不良习惯等,男方在此种情况下提出
抚养权的诉求,同样有可能得到法院的认可。在做出裁决时,法院还会全面评估双方
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以及教育经历等多重因素,以期为孩子创造出最适宜其身心发展的成长环境。总而言之,在哺乳期内男方拒绝承担抚育责任的情况下,女方获得
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相对较高,但最终的裁决结果仍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