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之后,对于贷款承担的还款责任将会变得颇为错综复杂。首先,在
申请破产程序启动之时,
破产管理方会依法对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深入细致的清点和价值鉴定工作。倘若在完成
清算之后仍有剩余资产,那么这些资产便视为有形财产,须遵循法定偿债顺位,优先用以偿还各类
债务,包括为此之前所欠下的各类款项。然而,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着企业的整体资产不足以一次性清偿所有债务的现象。针对已经设定了
担保条款的贷款而言,当
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
担保人在特定条件下可能被要求依照约定承担其相应的
担保责任。至于那些未设定担保的普通贷款,则可能仅能按照
破产清算后的偿债比例获得部分偿还,甚至有可能面临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总的来说,企业破产后贷款的偿还情况主要取决于企业的资产状况、担保条款的具体内容以及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偿债顺位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