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撤销取保候审的整体流程一般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相关并案办理部门会有权根据具体案情分析判断是否有必要继续给予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保护的取保候审措施,一旦决定取消,便将此决定以文件形式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员及相关关联单位,即发布《撤销
取保候审决定书》;其次,受保候审人员应尽快返还之前领到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再次,具体的执行落实机构将会依法终止对受到取保候审人员的人身自由保护举措,比如,退还其交纳的
保证金等等。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撤销取保候审的决策往往是根据事例进展中的新变化所做出的,例如,查处到了新的
犯罪线索或者核实出犯罪嫌疑人存在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等情况。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各事例性质和归属
管辖机关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在细节上存在细微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