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
盗窃罪乃故意实施以
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为目的,且涉及盗窃公物数额达到法定标准及多次实施该行为、
入户盗窃以及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使用不当方法或手段
窃取他人财物的
犯罪行为。在中国四川省
成都市双流区(原双流县),对于盗窃罪的判定与惩治均严格按照我国刑法的统一规定执行。具体而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的,被视为“
数额较大”;而价值在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则属于“
数额巨大”范畴;至于价值在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者,则被归类为“
数额特别巨大”。依据所盗窃物品的实际金额,将适用相应的惩罚措施。数额较大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的
刑事责任;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的刑事责任;而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的严厉制裁。此外,盗窃行为的具体情节、手段等因素亦会对
量刑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