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持刀伤人而未能导致对方死亡且存在
自首情节的事例,其最终判决结果必须在多重因素之间进行综合权衡。首先,
行凶者的动机、使用的手段以及对受害者伤害的位置与严重性都将被作为重要的考虑因素。如果
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较低,采取的手段不够极端,所造成的伤害后果也相对轻微,同时又具备自首情节的话,那么通常情况下,
司法机关将会给予其从轻或
减轻处罚。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犯罪分子,应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
刑事责任;如若致人重伤,则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自首行为属于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之一。在
量刑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虑到这一因素,然而,具体的
判刑结果仍然需要结合整个事例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后才能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