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团性
欺诈的
刑事事例处理过程中,
从犯亦应受到相关
追诉期限的制约。此类事例中的追诉时限,由所涉及之诈骗
罪名的法定最高刑所决定。对于诈骗罪行的认定以及
处罚标准,则要依据作案金额大小及其情节恶劣程度做具体区分。一般而言,若作案金额达到较大规模,将被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等惩戒;若
诈骗金额相当巨大或是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那么被告可能会面临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而若罪犯的行为造成的损失特别巨大或者涉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则需承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的法律责任。与其相对应的追诉时限也有所区别,即分别设定为五年、十年及二十年。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则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此外,若在追诉期限内再次实施
犯罪行为,那么前次
犯罪的追诉期限将会自新罪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