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
赃物的行为,其处理的重点主要集中在能否证实"不明智"上。如若能够充足地证明
行为人确实是无辜的无知者,通常并不视之为
犯罪行为。然而,尽管所接收的赃物将会被收回,这一点不容置疑。在证明不知情这一事实时,需要综合各种因素进行严谨的判定,例如收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悬殊程度如何,交易的方式是否符合常规,以及出售方的身份及其物品的来源是否存在可疑之处等等。当无法证实行为人不知情的话,那就有可能会被怀疑犯有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罪行。但是,在
判刑的过程中,会适当考虑到行为人不知情这一特殊情况。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积极配合司法机构的调查工作,并如实陈述相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