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事例中的
违法者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试图履行退赃义务却遭到公安机关拒绝,那么这将可能对他们在
定罪量刑阶段所受到的从宽判处幅度产生不良影响。众所周知,
犯罪嫌疑人退回
赃款行为往往被执法机构视作其真诚悔过、决心改造的一种体现,积极地向政府交还
非法所得有助于减轻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然而,公安机关之所以拒绝接受退赃或许是出于诸多复杂因素考量,例如退赃方举措不合规范、相关
证据资料尚显不足等等。在此情形之下,
当事人应当积极与公安机关进行有效沟通,深入了解对方拒绝接受退赃的具体缘由,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同时,也需妥善保存所有关于主动退赃的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未来的
司法程序中得以运用,从而为自身争取到更为有利的法律地位。总而言之,面对此类问题,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妥善处理,全力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