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待审人员获取
取保候审申请批准之后,有关通知其解除监管措施的具体时间并未设定具有明确统一性的标准,因此并不能确定是否需要提前进行通知。一般而言,负责决策的严密组织通常会在他们做出
取保候审决定之际第一时间以
书面形式通知到当地的取保候审人、
担保人及其涉及的相关部门。事实上,特定事例中的通知时间以及通知方式都会因为不同的事例性质、负责办理的司法机构的工作流程以及整体效率水平而存在差异。但不论是在何种情况下发出通知,对于那些在
取保候审期间仍然处于监管之下的人士来说,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法律执行单位的合法许可,不得擅
自离开他们所在城市、县城的任何区域;当他们的住所地址、工作单位或者联系方式发生任何变动时,需在得知详细情况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掌管这起事例的法律执行机构立即汇报等等。如果有人违反了这些规定,他们的取保候审资格有可能会被直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