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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一级谅解后公安机关还会移交检察院吗

轻伤一级事例中,即便受害人与嫌疑人达成了谅解协议,公安机关仍然有权利将事例依法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和起诉。值得注意的是,谅解仅仅作为减轻被告人刑罚的情节之一而已,它并不是决定刑事诉讼程序终结的绝对条件。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已经正式立案且展开调查取证的严重刑事犯罪事例,必须依据全案的有力证据来审慎评估其是否符合移交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标准。即便当事人与受害者就赔偿和谅解问题达成了协议,然而倘若事例的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无误且充足完备,那么该事例仍有可能被提交给检察机关。然而,在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环节,他们将会充分考虑到谅解这一重要因素,有可能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或者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量刑建议。总而言之,谅解虽然不能完全阻止事例的移送,但是却能够对后续的处理过程产生积极的影响。
最新修订: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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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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