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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有哪些行为

以下列举了侵犯我国公民享有通讯自由及个人隐私权的几种典型行为:首当其冲者,便是故意隐瞒、恶意损毁或非法擅自打开他人邮件。此乃较为普遍且直观明确的侵权行径。其次,肆意非法监测他人通讯信息亦不容忽视,尤其是在无权访问他人电子邮件、短信等私人通讯内容时更应引起我们的警惕和防范。此外,超越法律权限截取、篡改或是删除他人通讯内容,同样属于严重违反通讯自由及隐私保护的无视人权的行为。而针对未经授权、擅自介入他人通讯并进行监听、监控,同样是对公民通讯自由与隐私权的严重侵害。值得强调的是,通讯自由以及个人隐私权乃是我国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益之一,受到了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侵犯此类权益的行为,均有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甚至构成刑事犯罪,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新修订: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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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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