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被告人能够主动退还
赃款并且获得
受害人或其
代理律师出具的谅解书,那么此举将成为当地法院审理该主案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一般来说,退赃以及取得谅解书都可以被视作被告方认罪悔过、积极处理
犯罪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的积极表征,这无疑也将对被告人最终的
量刑结果带来一定程度的正面效应。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被告人已经毫无保留地退还了赃款,甚至已经取得了受害人或其代理律师出具的谅解书,但是由于
犯罪事实清晰无误,
证据齐全扎实,而且
罪名相当严重,那么被告人仍然有可能面临法院的
刑事处决,只不过在具体的量刑幅度上,法院将会进行更为细致的考虑罢了。